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1
一、為指導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妥善配置特殊消防車輛基本數量,
    完善消防救災能力整備,特訂定本指導原則。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