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財團法人應依第五點之遵循法令義務、第六點之經營理念及政策,於 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定誠信經營規範中清楚且詳盡地訂定檢舉 制度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以下簡稱防範方案),包括作業程序、 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相關規定。
考量第五點定有全國性消防財團法人遵循法令義務之規定,並為落實不法行為揭弊者 之保護,使其免於恐懼勇於揭弊,爰予修正。
為落實第六點規定之經營理念及政策,明定財團法人應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其 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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