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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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撤除時機
    接待及撤離中心已協助所有國際救援隊辦理離境,或已無運作需求時
    ,得陳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撤除接待及撤離中心,相關進駐人
    員歸建。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10/08/09
本點未修正。
109/09/14
本點未修正。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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