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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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建立緊急救護教官(以下簡稱救護教官)培訓及管理機制,以強化
    消防機關救護技術員訓練品質,提升救護技術員專業技能,特訂定本
    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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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2
本要點之訂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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