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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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訓練防災中心或中央管理室等服勤人員有效整合防災裝置、避難設
    施及消防安全設備資訊,結合軟硬體採取必要應變措施,並配合消防
    救災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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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24
本要點之訂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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