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5/04
為辦理編輯訓練教材之相關作業,設置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統籌規劃、審查及督導相
關事務,並依不同專業領域設置各類編輯訓練教材小組,執行編輯教材事宜,茲說明
如下:
一、第一款部分:
(一)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之設置應以業務及功能為取向,委員除由本署相關組室主
管以上人員擔任外,因部分教材內容涉及專業領域,例如:航空器訓練及船舶
訓練等,為充實訓練教材內容,應遴聘各該領域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提供諮詢
及指導;另為增加實際運作彈性,得隨時增加遴派(選)委員,爰第一目明定
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之委員組成。
(二)為落實性別平等之精神,第二目明定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
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三)第三目明定委員之任期。
(四)第四目明定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定期召開年度會議及其任務職掌事項。
二、第二款部分:
(一)為使訓練教材內容與時俱進,提升消防領域之專業知能,並參考美國消防協會
(NFPA)將「繩索救援訓練」、「車禍及重型救援訓練」、「消防人員自救」
、「快速救援小組」、「消防戰術體能訓練」及「車輛安全駕駛訓練」等六項
類別納入作業規定,爰明定訓練教材編輯小組型態類別,並為增加實務運作彈
性,得依實際需要增減之。
(三)第二目明定訓練教材編輯小組之人員組成。
(四)第三目明定訓練教材編輯小組之任務職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