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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服勤人員訓練之測驗應以筆試方式辦理,由本署公告題庫,測驗成
      績以六十分為合格基準。
      前項題庫,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並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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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3
一、第一項明定服勤人員訓練之測驗及合格基準。
二、第二項明定題庫應公告並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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