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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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委員會依各專業領域設各類訓練教材編輯小組(以下簡稱編輯小組
    ),其成員及任務規定如下:
(一)各編輯小組均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委員會委員擔任,並置共同召集
      人一人至三人,由本署業務單位、其他相關單位人員或專家學者擔
      任。編輯小組人員由召集人及共同召集人視業務功能需要,遴聘該
      領域資深優秀人員擔任。
(二)執行訓練教材編撰、課程編排、師資遴選及資料庫建立等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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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1/01/07
依不同專業領域設置各類編輯訓練教材小組,執行編輯訓練教材事宜,並使訓練教材
內容與時俱進,提升消防領域之專業知能。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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