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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要點經費申請及核撥規定如下:
(一)申請程序:各級消防機關應填具各級消防機關辦理防疫工作人員防
      疫保險費用補助請領清冊(如附件一)、投保防疫保險人員清冊(
      如附件二)及檢附機關領款收據,函送本署審查。
(二)核撥程序:本署審查通過後,函復申請機關核定結果及辦理撥款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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