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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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辦公室任務如下:
(一)火災預防、危險物品管理、火災調查相關技術及器材之研發。
(二)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相關技術、器材及裝備之研發。
(三)年度發展及政策推動中長程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四)蒐集國內外相關消防科技研發最新資訊。
(五)公開及展示消防科技研發成果及內容。
(六)其他有關消防科技研發之推動及協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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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1/06/13
本辦公室之任務。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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