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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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辦公室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本辦公室調派地方消防機關支援人員,依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
    調及兼職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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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1/06/13
一、第一項定明本辦公室之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二、第二項定明調派地方消防機關支援人員之支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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