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會會議以每年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邀請 有關機關(構)或專家學者列席。 本會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 理;召集人、副召集人均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主席 。 本會小組會議,以每年召開二次為原則,必要時得隨時召開,由小組 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小組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主席。
明定本會及其小組會議召開頻率及主席人選。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