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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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績優韌性社區獎補助經費產生之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應於收支清單
    中敘明,並於結報時解繳本署。但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金額為新臺幣
    三百元以下者,績優韌性社區得自行留存,免解繳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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