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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執勤人員交接時,應於「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執勤人員交接(簽到
    退)表」(如附件)詳填執勤情形及相關情形處理結果。
顯示立法理由
112/02/14
明定執勤人員應於交接時,詳細記錄執勤情形及相關情形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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