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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役男之平時考核由服勤單位主官(管)負責,除違反生活或勤務
        管理規定者,依情節輕重,施予懲處外;較為頑劣者,應先予列
        冊輔導,必要時再檢證報請本署,並副知內政部役政署予以罰薪
        或施以輔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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