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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役男之分發作業方式如下:
(一)因家庭因素服替代役者,由本署依據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分發作業
      原則辦理。
(二)非屬前款之其他役男,以訓練成績及志願公開分發,並得依一般替
      代役役男戶籍地服役分發作業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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