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 (112/06/09 公發布)
第 1 條
內政部為規劃與執行全國消防行政及災害防救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
消防機關,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任務,特設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