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人員領得執業執照後,非加入該管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 公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不得執行業務;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公 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不得拒絕其加入。 消防設備人員依前項規定加入公會,應依該公會章程,繳納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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