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4
四、本作業原則經費估算如下:
(一)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辦理,協助人員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二。
(二)協助人員以工時計酬者,參照前款薪點以每小時新臺幣二百八十元
      計。
(三)其他自訂績效獎勵或補助計畫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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