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請領補助款之核銷方式及所需文件:
(一)裝備器材:補助款依採購進度於完成驗收後,應檢附下列文件,於
當年度三月、五月或八月前提報核銷:
(1)機關收款收據。
(2)經費支出明細表(如附件四)。
(3)納入預算證明。
(二)各項訓練及演習:
1.發包方式執行:以受補助機關發包金額分三期撥付,第一期委託
契約書經本部檢核通過後撥付百分之三十,第二期期中成果資料
報經本部檢核通過後撥付百分之三十,第三期期末成果資料報經
本部檢核通過後撥付百分之四十;請款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1)委託契約書。
(2)機關收款收據。
(3)納入預算證明。
(4)分期付款表。
(5)經費結算明細表(於提報第三期期末成果資料時一併提報,如
附件五)。
2.自行辦理:受補助機關將訓練與演習之成果資料及下列文件報經
本部檢核通過後,於當年度一次撥付補助款:
(1)經費結算明細表(同附件五)。
(2)機關收款收據。
(3)納入預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