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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執行國際人道救援所需經費,由內政部消防署編列相關預算支應,經
    費項目如下:
(一)臺灣國際搜救隊出勤人員保險費、隨行醫療團團隊薪資(含醫師、
      護理師、獸醫師與專技人員等)及前往海外執行任務所需專案加班
      費或日支生活費等經費。
(二)臺灣國際搜救隊前往海外災害現場所需相關後勤補給物資(如糧食
      、飲水、毛毯、裝備、藥物或油料等)經費。
(三)臺灣國際搜救隊執行任務結束返國後,出勤人員健康檢查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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