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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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明確規範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各類訓練班期主辦單位(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於本署訓練中心(以下簡稱訓練中心)辦理各類
    訓練班期時之權責分工及應注意事項,以確保訓練順利實施及落實訓
    練中心學員生活管理規定,並保障學員受訓權益,特訂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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