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1
壹、目的
    為統一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之執勤
    及作業要領,以提昇指揮、調度、管制、聯繫之功能,發揮整體救災
    救護之力量,達到減少人命傷亡及災害損失之目的,特訂定本作業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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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15
本點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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