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1
一、為執行行政院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院臺忠字第一一二一○四五
    四三九號函核定「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科技化救災用無人
    載具裝備協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全額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採購救災用無人載具相關事
    宜,特訂定本要點。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