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防災地圖作業手冊 (106/03/03 修正)
1
壹、目的
一、有效顯示出鄉(鎮、市、區)與村(里,含部落)之現有防救災相關
    資源、可能致災地區及避難收容處所,災時供指揮官調度運用。
二、促使民眾認識自我生活環境及災害風險,藉由疏散避難方向之引導,
    安全抵達避難收容處所,並提升災害意識。
三、本手冊係原則性規範各類防災地圖繪製之原則、程序、內容、圖例及
    規格設定等共通性事項,以使防災地圖格式統一,便於閱讀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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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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