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 (104/11/02 公發布)
10
十、大型群聚活動之主辦者應依活動性質及規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適足保險金額建議方案如附件二。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04/11/02
一、建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額度。
二、為保障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之補償事宜,活動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參考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公共場所或舉辦各類活動投保責任保險適足保險金額建議方
    案」提供建議投保金額。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