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10 條
勤務中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內各地區重大災害之人命搜救支援。
二、執行立體救災之人命搜救。
三、立體救災勤務演習及訓練之配合執行。
四、國際人道救援任務之執行。
五、所屬人員、勤務與業務之督導及考核。
六、其他有關勤務中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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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2/11/15
勤務中隊之掌理事項。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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