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第 10 條
懲戒委員會會議對外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決議,
均應嚴守秘密。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12/12/20
定明懲戒委員會會議內容應予保密,為使懲戒委員會充分討論、釐清事實及就爭議部
分提供看法與論述、避免受干擾或外界輿論影響決議,定明會議不公開及要求委員應
予保密。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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