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04/06
一、修正第一項、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三項,理由同第四條說明一。
二、修正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第二款第三目,理由同第三十一條說明二。
三、修正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理由同第三十一條說明二;另參酌配合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刪除防火建築物。
四、修正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第三款第二目及第三項第二款,理由同第四條說明一
;另參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刪除防火建築物。
- 85/03/13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差動式分布型探測器之設置。探測器係累積大區域感熱效果而動作者,依其
動作原理,可分為空氣管式、熱電偶式或熱半導體式。
三、參照日本消防法施行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增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