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止內政部消防署辦事細則 (112/12/01 廢止)
第 17 條
政風室掌理本署政風事項。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06/07/25
參照「處務規程」體例,修正政風室職掌事項。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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