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申請型式認可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文書、出具不實證明,本部得 撤銷其型式認可。
一、本點新增。 二、申請型式認可時如有偽造文書或出具不實證明,屬較嚴重之違規事項,故應予撤 銷其型式認可證書,爰新增本點。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