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服勤單位接獲役男役籍資料,應登錄替代役役男役籍表,於五日內 造具役籍管理名冊三份,一份自存,另二份送本署,實施列管及異 動管理。 服勤單位每半年應對所屬一般替代役役男,就學識、才能、品德及 績效等方面予以考核。但役期未滿半年者,應於服役期滿日前完成 考核工作,資料隨役籍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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