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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服勤單位接獲役男役籍資料,應登錄替代役役男役籍表,於五日內
      造具役籍管理名冊三份,一份自存,另二份送本署,實施列管及異
      動管理。
      服勤單位每半年應對所屬一般替代役役男,就學識、才能、品德及
      績效等方面予以考核。但役期未滿半年者,應於服役期滿日前完成
      考核工作,資料隨役籍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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