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勤加班費非固定津貼,其支領對象、支給原則及超勤時數核計應依 本要點審核作業,從嚴審核、核實發給。有冒領或審查不實者,應依 法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本點未修正。
一、本點新增。 二、鑑於超勤加班費之審核作業要求,為本要點規定之首要,爰將現行規定第七點第 二款移列為本點,並酌作修正。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