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規定名詞定義如下: (一)專責檢查小組人員:消防機關依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 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成立專責檢查小組執行第一種檢查之人員 。 (二)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人員(以下簡稱審查查驗人員):消防機 關依消防法第十條執行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之人員與依建 築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六條執行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之 人員。
為釐清專責檢查小組人員與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人員之工作屬性及範圍,爰明定 本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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