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注意事項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際救援隊: 指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或國際組織組成之救援團隊。 (二)中央協調官: 指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指派,受其指揮督導,帶領國際救援 隊前往災區,中央協調官進駐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負 責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協調聯繫工作。 (三)地方聯絡官: 指由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指派,受其指揮督導, 帶領國際救援隊前往災區,負責災害現場協調聯繫,以及與直轄市 、縣(市)災害應變中心聯繫工作。
界定本注意事項所稱「國際救援隊」、「中央協調官」、「地方聯絡官」用詞意涵及 其權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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