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2 條
本標準所定規費,包括中央主管機關依消防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審查防
焰性能認證、核發證書及核發防焰標示所計收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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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98/12/09
規範防焰性能認證之收費類別計有認證審查費、證書費及防焰標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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