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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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訓練時:
(一)分配助教工作。
(二)確認通訊頻道並試通。
(三)簽名點收借用之車輛裝備器材。
(四)裝備分發、學員訓練場地介紹及安全講解。
(五)現場安全確認並分別就實火操作與急流訓練填掣「安全確認表」(
      格式如附件 2、3) 置放於規定地點。
(六)確認學員與教官群人身安全及裝備檢查。
(七)確保訓練過程順利安全。
(八)緊急事故應變處置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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