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用語定義如下: (一)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複合容器):係指以強化複合 材料纖維完全包裹具無承受負載金屬或非金屬內膽之液化石油氣容 器(含外殼及內膽)。 (二)型式認可:係指複合容器之型式,其形狀、構造、材質及性能,應 符合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所訂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基 準。 (三)個別認可:係指已取得型式認可之複合容器,於國內製造出廠前或 國外進口銷售前,經確認其產品之形狀、構造、材質及性能與型式 認可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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