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社區:指地方性組織或團體,如村、里、社區發展協會、大樓管理 委員會或其他類似組織為一社區單位。 (二)韌性社區:指經取得本要點之韌性社區標章(以下簡稱標章),能 持續推動社區災害防救工作,具備災害容受力,災後復原能力較佳 之社區。
一、修正第一款「社區」之定義,將大樓管理委員會納入申請標章之對象。 二、因應本部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日內授消字第一一一 0 八二六四五九二號令廢止 民間防災審查輔導機構認可管理要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二月一日生效,「民間防 救災認證第三機構」(即民間防災審查輔導機構)已不再存在,爰刪除第三款之 用詞定義規範。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