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容場所環境污染想定
(一)收容場所係指疑似患者之經常性活動空間,如:個人住家範圍、醫
院專責病房範圍等。尚不包括建築物公共門廳、電梯、公共樓梯、
公共走廊等部分,以免收容場所範圍過於廣泛,影響救災行動。
(二)新型冠狀病毒係飛沫傳染,故距離疑似患者 1 公尺內,就有受傳
染之可能,1 公尺以外,飛沫將掉落至地面或桌面等。
(三)「武漢肺炎疑似患者收容場所」之地面、物品、牆面、桌面等,可
能帶有微量之病毒,若消防人員之消防衣、褲、鞋、手套接觸相關
地面、物品後,可能將微量病毒帶在消防衣、褲、鞋、手套上。
(四)新型冠狀病毒在高溫 56 ℃持續 30 分鐘,就能完全消滅。火場溫
度高達 600℃以上,火場環境(地面、物品等)可存活病毒數量,
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