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會提供諮詢之事項如下: (一)電氣火災、化學火災、縱火、新興能源火災或其他特殊火災調查鑑 定。 (二)火災原因調查教育訓練及法庭交互詰問。 (三)火災證物鑑定實驗室研究發展。 (四)火災調查管理資訊系統資料管理。 (五)其他有關火災原因調查之事項。
明定本會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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