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火災調查安全指引 (112/10/25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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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火災調查人員健康及安全
一、各級消防機關:
(一)應對火災調查工作進行風險評估。
(二)應依據火災類型及撲滅後時間,概述所需最低保護條件。
(三)應培訓人員認識火災現場的健康和安全危害。
(四)新進人員應接受呼吸防護和火災現場健康與安全培訓,並在前往任
      何火災現場前配備適當的防護裝備。
二、火災現場勘察車:
(一)火災調查人員使用交通工具時,應保持駕駛座之清潔,置放受污染
      的物品應與人員乘座區域區隔,避免造成汙染之虞:
      1.車內不應鋪地毯或使用布面座椅,若有前述情形時,應使用易於
        去污或清洗的物品,覆蓋車內的地毯及座椅。
      2.車輛可配備便攜式或固定式供水系統,用於人員和工具除污、立
        即清洗受傷處或因直接接觸產生的污染。
(二)在脫除所有可能被污染的衣物或防護衣、清潔暴露於危害物質中的
      皮膚前,應不得進入車輛乘坐區。
(三)在疏散或受傷等緊急情況下,應使用拋棄式座套或類似物品,以盡
      量避免汙染車輛駕駛座。
三、火災調查人員:
(一)出勤勘察
      1.瞭解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火、煙等相關資料。途中在安全駕駛
        下,趕赴火災現場。
      2.出發前瞭解並理解所應對的火場類型,包括可能存在的潛在健康
        和安全危害。
      3.考慮風向並將車輛停在上風處,以防止有毒懸浮微粒進入車輛。
        關閉車輛的空調系統(Heating,Ventilation,Air-conditioning
         and Cooling,HVAC),以防止有毒懸浮微粒被吸入車輛內部。
      4.現場勘察前,對整個現場進行初步危害調查和風險評估:
     (1)必要時,確定安全區域和退出路線。
     (2)辨識現場有害物質,包括物理性、化學性和生物性危害物。
      5.現場勘察前,參與調查者應討論確認勘察順序、勘察路線及現場
        危害情形。
      6.進入任何建築物前,檢查並確認公用設施(如電力、燃氣)的狀
        態。
      7.太陽能板存在特殊危險,尤其位於結構屋頂。因此,在開始火災
        調查前,應瞭解這些危險性,做好防範措施。
      8.車輛和太陽能發電機中的高壓電池,在損壞時會釋出有毒氣體和
        液體。鋰電池著火會產生高熱、大量氣體及煙霧,包括氟化氫等
        。尤其是在密閉或半密閉空間中,有立即致危濃度時(Immediat
        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IDLH)須穿著空氣呼吸器(
        Self-Contained Breathing Apparatus,SCBA)。
      9.含有製冷劑化學品的物品(如冰箱、空調機組【包括車輛】及商
        用冷卻機)的火災現場,要小心謹慎並採取適當的呼吸防護措施
        。
     10.救災滅火過程可能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包括通風口、地板或天
        花板上受燒後碳化及燒失區域,以及因救災水柱沖洗(地板層積
        水影響載重負荷)導致結構強度降低的區域。
(二)現場勘察
      1.運用複合式氣體偵測器,偵測可燃性氣體、危害氣體濃度範圍。
        在火災燃燒期間以及燃燒後的一段時間內,現場會有一氧化碳、
        氰化氫及甲醛等危害氣體;尤其不通風或密閉區域,應監測硫化
        氫等可燃性氣體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on Limited,LEL) 及
        危害氣體濃度。現場勘察期間應持續監測危害氣體,採取適當防
        護措施及防護裝備。
      2.自然通風有助於排出危害氣體,但對於懸浮微粒排出的效用不顯
        著時,必要時採機械式通風。
      3.現場進行勘察至少兩人一組。
      4.確保有足夠的輔助照明器具,尤其是在夜間工作時,以便能夠辨
        識周遭環境(上方、牆壁、地面)受燒情形與積水等潛在危險。
      5.使用 SCBA 、高溫、潮濕或繁重負荷的現場挖掘時,應有較多休
        息的次數與適當的休息時間及補充適當水分。
      6.進入密閉或通風不良空間前,確認下列事項:
     (1)空間內不缺空氣(氧濃度應在正常值)。
     (2)建物電力已關閉。
     (3)燃氣供應系統已關閉。
     (4)空間無任何可能導致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危險因子。
     (5)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包括適當的呼吸防護裝置。
     (6)空間內有足夠的照明能夠檢視潛在危險,並在發現危險時,能
          及時離開密閉空間。
      7.所有火災後現場都是動態的,情況可能會發生變化。因此,持續
        對現場進行風險評估,時時保持警覺性。
      8.跌倒(墜落)是火災現場常見危險狀況:
     (1)儘可能使用架梯以外的方式檢視火場。
     (2)採最安全的作業方式,包括使用小型無人機或液壓升降機。
     (3)高處作業時,使用防墜落安全帶或類似安全裝置。
     (4)使用梯子時,應將梯子架設在牢固止滑的固定支撐面上。
(三)勘察結束返隊
      1.採集證物的容器、髒污之工具及衣服建議存放在車輛後車箱,以
        防止人員暴露於廢氣與空氣中懸浮微粒污染物:
     (1)如無法做到前述措施,所有現場使用的物品和穿戴的裝備建議
          放入密封的桶子內,或密封在堅固耐用的塑膠袋中。
     (2)收容證物之容器在放入後車廂前,應妥善包裝和密封。
      2.在進入車內前應換穿乾淨的鞋子,或徹底清潔鞋子。
      3.應儘快淋浴,以清潔頭髮和皮膚上殘留的污染懸浮微粒。
(四)法定傳染病流行疫情期間之現場訪談
      1.疫情期間,火災調查人員認為有必要到消防單位訪談者,應備妥
        適當之隔離防護措施,如所有人員均應量測體溫及配戴口罩,必
        要時依現場情況著隔離衣、防護衣、防護臉罩或手套。
      2.訪談場所為防飛沫及避免近距離接觸,儘可能使用透明隔板、防
        護布簾等隔離設備佈置;且須保持通風,如中央空調建議關閉,
        以免造成感染。訪談完畢後,訪談場所、出入動線等應徹底清潔
        消毒。
      3.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引做好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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