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使用聲門上呼吸道(初級救護技術員不得施行) (一)選擇適當大小之聲門上呼吸道。 (二)以適當方式潤滑聲門上呼吸道(必要時將聲門上呼吸道空氣抽光 、塑形)。 (三)將面罩前端緊貼上硬顎,再順著硬顎、軟顎滑入至咽喉部(必要 時用注射針筒將面罩充氣)。 (四)接上甦醒球給予吹氣,確定有可見的胸部升起後,不論有無脈搏 每分鐘給予 10 次(每 6 秒 1 次)之人工呼吸;但若為 1 人施以心肺復甦術(CPR) 時,與胸部按壓依 30 比 2 之比例 進行。 (五)利用空檔以固定帶將聲門上呼吸道固定住。
一、點次變更。 二、為與醫療使用一致,及簡化用詞,將「喉罩呼吸道」(Laryngeal Mask Airway, LMA) 統一改為「聲門上呼吸道」(supraglottic airway) ,爰修正本文、第 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 三、參酌二○一五年美國心臟協會指導原則,將甦醒球人工呼吸修正為「每 6 秒 1 次」及增加中文名稱,爰修正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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