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作業規定所稱之重大災害,係指依災害防救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列各種災害種類與第 3 條第 6 款所定之其他災害,且災害 狀況已達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機者。
將現行作業規定第三點「、、、災害狀況已達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分級開設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規定者」文字修正為修正草案第三點「、、、且災害狀況已達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成立時機者」。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