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要點補助經費之用途如下: (一)辦理會員代表大會、研習、藝文等相關活動費用。 (二)辦理會員急難救助、貧困、重病住院或死亡慰問、清寒會員子女進 修獎助等費用。 (三)辦理協助災害防救績效獎助費用。 (四)辦理會刊(訊)發行及其他有關退休消防人員照護事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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