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啟動時機: 發生重大災害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本署得派遣先遣小組前往災害現 場,就近協調或聯繫相關事宜: 一、單一事故有 15 人以上受困或失蹤待救,且無法立即救出時,如空難 、火災、爆炸災害、建築物倒塌等。 二、災害範圍達兩個縣(市)轄區以上,需長時間協助支援調度救災資源 時,如風災或震災造成大範圍受災時。 三、道路中斷或通訊中斷造成災情不明,有至現場蒐集災情必要時。 四、地方政府請求時。 五、具新聞性、政治性、社會敏感性或上級長官認為有派遣必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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