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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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務時機
(一)業務移轉過渡期間,民眾通報立即危害人命或夜間 10 時後之緊急
      蜂蛇勤務,必要時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一般蜂蛇勤務,由農政單
      位主政負責。
(二)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依上開原則指派捕蜂捉蛇為民服務工作。
(三)依地方政府分工規劃需由消防機關支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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