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指引用詞定義如下: (一)儲存物品高度:指樓地板到儲存物品頂部之高度。 (二)熱流空間:指貨架存儲區域內從地板到天花板之垂直通透空間(如 附圖一)。 (三)貨架深度:指貨架短邊之長度(如附圖二)。 (四)貨架寬度:指貨架與貨架間走道平行之長邊長度(如附圖二)。 (五)貨架排列方式(如附圖三): 1.單排式:貨架淨深度小於一點八公尺且貨架與貨架之間走道淨寬 至少大於一點二公尺。 2.雙排式:貨架淨深度大於一點八公尺小於三點七公尺且貨架與貨 架之間走道淨寬至少大於一點二公尺。 3.多排式:不屬於單排及雙排式貨架者(三排以上)。 (六)通透率:指貨架水平面可讓液體穿過之空隙除以貨架水平面總面積 所得之比率。 (七)充分熱流空間:指堆疊儲存或貨架間保留足夠的空間(如附件一) 。 (八)開放式貨架:指每層通透率百分之七十以上,並依第五款貨架排列 方式且具有充分熱流空間之貨架。 (九)實心式貨架:指前款規定以外之貨架。 (十)堆疊儲存:物品直接堆放在地板或僅使用托盤、棧板向上堆疊之儲 存方式。 (十一)頂部開放式容器:容器開口向天花板,且使用不透水材質具有盛 水功能。 (十二)早期抑制快速反應型撒水頭(Early Suppression Fast Respons e sprinklers):係指一種快速反應的撒水頭,具有感熱元件, 其反應時間指數(Response Time Index ,以下簡稱 RTI)為 50(m-s)1/2 或更低,並經證明具有抑制特定高挑戰性火災危 險的能力。 (十三)擴展覆蓋型撒水頭(Extended Coverage Sprinkler) :指相較 於一般撒水頭有更大防護面積,需要更高壓力供水,以更高流量 撒水,覆蓋更大區域之撒水頭。 (十四)天花板斜率:指天花板與樓地板之夾角。 (十五)塑膠分類:指分為 A 類、B 類、C 類塑膠。(如附件二) (十六)A 類塑膠組成百分比:之撒水頭 A 類非膨脹塑膠為重量百分比 ;A 類膨脹塑膠為體積百分比。 本指引所列有關消防安全設備用詞,適用設置標準、密閉式撒水頭 認可基準等用詞定義之規定。
一、參考美國防火協會第十三號撒水系統安裝標準(NFPA13 Standard for the Ins- tallation of Sprinkler Systems,以下簡稱 NFPA13) 及 FM 全球公司財產損 防資料表 8-9(FM Global Property Loss Prevention Data Sheets8-9*以下簡 稱 FM8-9)之詞彙定義,第一項明定本指引之用詞定義。 二、第二項明定消防安全設備用詞適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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