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血糖監測(初級救護技術員不得施行) (一)向傷病患或家屬解釋執行血糖測量之原因。 (二)依各廠牌機器設定操作血糖機。 (三)採血操作重點如下: 1.選擇傷病患無皮膚缺損及傷口之指尖。 2.以酒精棉或棉片消毒傷病患指尖並等其乾燥。 3.從傷病患手指兩側由近心端往遠心端指尖推壓驅血。 4.以採血筆或安全針在指尖採集血液於試紙上,再以酒精棉於 指尖壓迫止血。 5.將使用之針頭棄置適當容器內。 (四)讀取血糖數值。 (五)當血糖數值每分升小於 60 毫克(mg/dL) (或顯示「低( low)」) 時,給予口服葡萄糖或葡萄糖(水)靜脈注射。
一、點次變更。 二、修正第五款,理由如第九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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