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25
附錄二國外第三公證機構列有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等 22 個機
構,申請人均得檢附渠等機構測試合格報告向內政部申請審核認可,復查台灣檢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上開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之在臺分支機構,
係經濟部核准成立之國內公司,該公司所出具之檢測報告原即為內政部所予採認。另
該公司復依 ISO/IEC 17020 取得 TAF 發電機組檢驗機構認證證書,認可檢驗型式
及範圍含括本須知各項測試項目,確具檢測能力。爰增列附錄一(十二)列明該公司
為國內第三公證機構。並修正附錄一(一)、(四)、(七)及(八)所列國內第三
公證機構名稱,俾與實務相符。